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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中待产有哪些要求?

来源:诸暨艾玛妇产医院  发表时间:2015-07-15 09:17  在线客服 | 预约挂号
导语

introduction

诸暨艾玛妇产医院产科专家温馨提醒,除了孕妈妈以及宝宝本身的情况,分娩环境也是影响水中分娩的很重要的因素。在水中分娩时,为避免刺激母婴身体,水......

  水中待产方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,国内的许多医院也相继开展了此项技术,受到了众多产妇的关注。水中适宜的温度使产妇感到镇静,肌肉放松,水的浮力可以抵消地心引力,有助于产妇使出力量。下面诸暨艾玛妇产医院医生来告诉我们水中待产有哪些要求?

  水中待产主要有以下要求

  对产妇来说,水中待产是自然的、能减轻痛苦的方式;对胎儿来说,水中待产是温和的分娩方式,水中的状态与在母体内泡在羊水中的感觉类似,水是可以使她们平静、放松的理想介质,使之很自然地来到外边的世界。分娩时产妇躺在特殊的浴缸中,这种浴缸对消毒和恒温设备的要求较严格,室温应在26℃左右,水温应在36~37℃之间,必须是消毒的纯净水。

  产妇要求:适合自然分娩、身体健康的产妇。而对于身体过胖,特别是有心脏病、先兆性流产、前置胎盘、神经官能症、习惯性流产、携带乙肝病毒、软产道炎症等疾病的产妇,则不适宜采取水中待产。

  对胎儿要求:胎儿体重不宜高于3500克,胎儿腹径与双顶径差值大于等于2.6厘米,脐带绕颈2周及以上,羊水过少、羊水Ⅱ度污染,胎儿宫内生长受限,臀位等不适合水中待产。

  水温要求:水温37~38℃较适宜。过高温度则会引起母亲体内温度升高,胎儿的体温也会随之高达40℃,这对胎儿是危险的。另一方面,水温过高,必将导致胎儿代谢率和氧的需要量增加,胎儿心动过速;相反,水温过低,也将导致产妇和胎儿一系列不适症。

  注意事项

  胎儿较好中等大小,重量应该控制在3公斤左右,而且产妇身体各方面情况正常。胎儿巨大的孕妇不适合水中待产。

  水中待产的注意事项

  一、年龄:进行水中待产的适宜年龄在20-30岁,怀孕已达38周,而且盆骨要够大。

  二、孕妈妈身体:身患疾病或有流产史的产妇,以采取更稳妥的生产方式为好。因为疾病往往会引发综合征,造成不必要的损害。

  三、胎儿:胎儿巨大(超过7斤)的孕妇不适合水中待产、还有怀有双胞胎或多胞胎、早产、羊水已经破裂超过24小时者等都不适宜。

  诸暨艾玛妇产医院产科医生温馨提醒,除了孕妈妈以及宝宝本身的情况,分娩环境也是影响水中待产的很重要的因素。在水中待产时,为避免刺激母婴身体,水温要保持在36℃至37℃,和人体一致,而水外环境温度较好为26℃;水和分娩池必须是经过消毒的,而且在生产过程中换水要预防感染,保证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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